




林志宇律師事務所是專業的香港破產律師行, 為你推介律師處理破產、債務等事宜, 包括代辦破產、解除破產令、債務重組,以及債務舒緩等。
法律條文複雜難懂,銀行業務程序繁瑣,這時候,你需要我們的專業團隊為你提供支援,我們會為你推介優秀的香港破產律師,無論是需要申請破產還是其他相關法律事務,我們的破產律師行都能為你提供最合適的協助,保障你的合法權益。我們重視與客戶建立互信的關係,致力於守護你的各種法律權益,確保每個人都有機會追求公義。
我們的服務以客戶為核心,強調與客戶之間的充分溝通,深入了解你的需求,並隨時更新進度。我們致力於以高效方式解決法律問題,提供公正客觀的建議和實際的法律服務。
作為一家專注於債務處理和申請破產事務的香港破產律師行,我們長期與客戶及企業保持緊密合作,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和口碑。客戶對我們的信賴源於我們的專業、誠實和責任感。我們堅守職業道德,確保每位客戶的權益得到妥善保護,讓你能夠安心地依賴我們的服務。
透過律師行申請破產程序
申請破產程序涉及一系列法律步驟,需要律師行協助進行破產手續較佳。首先,債務人需要準備相關文件,包括「債務人破產呈請書」和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」,這些文件需詳細列出債務人的財務狀況,涵蓋所有的債務和資產。在文件準備好後,債務人必須在香港破產律師、監誓員或獲授權的法院人員面前進行文件的見證和宣誓,確保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。
在完成見證和宣誓程序後,債務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,包括約HK$8,000的按金給破產管理署,以及HK$1,045的法庭費用。這些費用是破產程序的必要成本,確保破產管理署和法院能夠處理申請。繳納費用後,債務人必須親自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,繳交法庭費用,並確定破產聆訊的日期,隨後提交相關文件的副本。法院將根據提交的文件安排聆訊,並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批准破產申請。
破產申請一旦被批准,債務人的資產通常會被接管並用於償還債務,這可能包括不動產或銀行存款等所有可用的資產。此外,破產會對債務人的信用評級造成影響,並可能限制其在某些行業的工作機會,例如金融和法律行業。破產後的債務人通常需要經過四年才能解除破產狀態,重新開始正常生活。
債務人在申請破產前宜先到律師行進行詳細的法律諮詢,以全面了解破產的所有可能後果和替代方案。律師行會先為債務人考慮替代方案,例如債務重組、債務舒緩,如果都不適用,才建議債務人申請破產。
破產期間,債務人需遵守破產管理署的規定,按要求提交財務報告,否則可能導致破產期被延長。由於破產是一個複雜的法律過程,在每一步都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是十分重要的,以確保程序的正確性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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